发饰、耳饰、颈饰、臂饰、手饰等装饰品统称首饰。汉代曾将冠冕、镜梳、脂粉等都算作首饰,宋代又将首饰局限在“头面”的范围内;其定义或宽泛,或狭窄,均与现代习惯上所说的首饰不同。
在原始社会,人们就已经制作各种首饰装饰身体。如河北阳原虎头梁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,出土有穿孔贝壳、钻孔石珠、鸵鸟蛋壳和鸟骨制作的扁珠,若干扁珠的内孔和外缘相当光滑,说明曾长期佩带。至新石器时代,首饰的品种更为增加,束发的骨笄从黄河上游到长江下游的各遗址中均有出土,但以仰韶文化遗址中最为多见,仅西安半坡一处就出土了700多件。在仰韶文化或龙山文化中,陶臂钏也大量出现。山东兖州王因墓地出土之人骨,有的双臂佩带十余对陶钏。细骨珠穿成的串饰在首饰中也很突出。甘肃皋兰糜地岘新石器时代墓葬中,有一具人骨在颈部就绕了五圈骨珠,计1000粒左右。陕西华县元君庙一幼女墓出土了骨珠1147颗。陕西临潼姜寨一少女墓出土了骨珠8721颗。串珠多饰于颈部,但也有饰于腰间的。新石器时代晚期,在黄河、长江下游的大汶口、良渚文化遗址中,骨、陶首饰减少,石、玉首饰增加。特别是在良渚文化中,珠、管、坠、钏等玉饰的数量既多,制作亦精。江苏新沂花厅16号墓出土的玉串饰,由2枚琮形管、2枚冠状饰片、23枚弹头形管、18颗鼓形珠组成,洁白光润,极为精致。
上一篇:
手摆件和挂件的特点
下一篇:
玩收藏有三重境界
相关文章:
-
无相关信息